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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国家新标准“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的通知


致:尊敬的客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之GB-24409-2009 号文件《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以下简称新标准)将于2010 年6 月1 日正式执行。

  新标准的颁布显示了国家对于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也是中国首例在汽车涂料上对:
  ① 重金属
  ② 限用溶剂含量
  ③ 限制VOC 排放
  做出进一步控制的国家强制标准,符合并预示着汽车涂料趋于更环保的发展趋势。 根据新标准,乘用车、商用车、挂车、汽车列车用原厂涂料、修补涂料和零部件涂料均属于汽车涂料范畴,均受此标准的限定。

  ① 新标准限定了色漆内重金属物质的含量。秉着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不断推动行业前行的原则,我公司将遵循新标准要求于2010 年6 月1 日起停止供应下列含铅铬等重金属的色母用于汽车涂装用途:
即两个系列(佩丽得、世特美)的双组分色母501、503、401
今后客户在选用色母用于汽车涂装时,可以用500代替501,506代替503, 402代替401(目前506、402暂时没有,随后逐渐安排生产)。

  ② 新标准限定了一些溶剂的用量。我公司恪守国家最新标准工艺生产,已经将公司所有产品调整至符合国家新标准要求。

  ③ 新标准限定了VOC 排放。我公司旗下底、面、清漆产品在调整后均通过国家权威检测机构之专业VOC测试,符合国家新标准要求。调整后的产品施工工艺详见最新出的产品技术说明。

  保护环境,保护用户的身体健康是行业持续发展的保障,也是我们应共同肩负的社会责任。我公司敬请贵处与我公司一起携手并进,遵守相关法规标准,确保业务长久健康发展!
如贵处对于此次产品停售或者新标准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相关销售人员或市场
部。咨询电话:0519-85121653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顺颂

  商祺!


                                                   常州市卡特尔化工有限公司

来源:      时间:2010-7-6 10: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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